《金融部门支持高邮市经济发展的工作意见》出台
2006-08-17 00:00:00 作者:陈桂清 杨晓莉 来源:今日高邮
为进一步增加有效信贷投入,支持我市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目标的实现,近日,《金融部门支持高邮市经济发展的工作意见》出台。
《意见》强调,市人行将进一步加强货币政策的传导,建立货币政策督导机制,采用强化窗口指导、及时传达国家货币政策、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金融运行分析会、信贷投入研讨会等方式,推动国家货币政策在辖内贯彻实施。通过国家货币政策在辖内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分析监测,对货币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约见谈话、下发指导意见书等形式,督促金融机构及时调整,引导辖内金融机构认真执行国家货币政策。与政府相关经济综合部门联系合作,组织召开重点项目(企业)推介会、银企融资洽谈签约会,着力缓解企业贷款难问题,增加银行有效信贷投入。
《意见》要求,各银行业机构要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有进有退”的信贷方针,优化信贷投向,增强信贷服务,控制信贷风险。
《意见》强调,金融部门要积极参与“重大项目突破年”活动,加大对重点项目的配套资金投入,做好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信贷服务;加快金融创新步伐,增加资金投入力度,不断满足中小及民营企业的资金需求;加大对农村和农业的信贷投入,推进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继续推广和完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等方式,对信用村与非信用村不同信用等级的信用户实行差别优惠利率,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进一步规范和发展消费信贷,增加城镇下岗再就业担保贷款和助学贷款的投放;改善信贷管理,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增加基层银行的信贷审批权限,进一步调动信贷人员拓展信贷业务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