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节日不松懈
2006-09-22 00:00:00 作者:任仁 来源:今日高邮
2006年国庆节、中秋节将至。为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市纪委、监察局转发扬州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国庆、中秋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并要求各单位在10月10日前把节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书面报市纪委党风廉政室。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学习《江泽民文选》、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建党85周年暨总结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大会上的讲话,结合本月初参观《省反腐倡廉成果展》,进行一次专题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座谈讨论,撰写心得体会。
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执行中央和省、扬州市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坚决纠正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通知还要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在各级党政组织的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能;要通过组织特邀党风廉政监察员进行明察暗访,加强对国庆、中秋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加大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对无视纪律、顶风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在严肃查处责任人的同时,要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以确保过一个清明、廉洁、和谐的国庆节、中秋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