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11 00:00:00 作者:金鑫 玉梅 来源:今日高邮
全市所有排污单位的2006年度排污申报核定和2007年度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定于12月1日至12月25日进行,这次申报核定数据将作为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年审)的依据。8日上午,市环保局举办2007年度排污申报登记培训班,为排污企业作申报登记前的指导,全市86家重点排污单位接受培训。
培训班上,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要求全市所有排污单位要对各自2006年度的实际排放污染物状况核定和2007年度正常作业条件下生产计划所需排放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等情况如实申报,申报时必须做到填报的用水、用煤数据以及原辅材料使用、产品成品数量等与原始发票、台账一致,污染物排放浓度与环保部门监测数据或材料衡算数据一致,污染物申报量与实际排放量一致,不得拒报、谎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