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12 00:00:00 作者:冯锐 龙起高 师立东 来源:今日高邮
“互保双方中的一方若出现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另一方有责任加以劝阻和制止,对不听劝止的,要及时向领导汇报……”这是日前卸甲镇国土资源所订立的《互保责任制》中的条款。
卸甲镇国土资源所担负着全镇137平方公里土地的管理任务,为做好“群众满意站所”创建工作,在管理好土地资源的同时管理好自己,该所结合“远离不检点、远离犯错误、远离犯罪”活动的开展,建立了《互保责任制》,实行所长与副所长、所长与职工、职工与职工之间签下责任制,规定“互保双方的一方若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另一方未及时提醒、制止或未及时向上级组织反映的,将同时承担相应责任……”
互保责任制签定后,卸甲镇国土所又向社会各界聘请了30名行风监督员,对全所的行风、个人行为进行全面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