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28 00:00:00 作者:陆学智 来源:今日高邮
日前,记者从市交通局召开的治理外挂汽车船舶座谈会上获悉,外挂汽车船舶牌照将于明年4月1日起叫停。为加强和规范全省运输市场的交通安全和费税征收管理,经省政府同意,省法制办、省交通厅、省公安厅等八部门联合决定,对汽车、船舶外挂行为进行集中治理。凡省辖区内拥有汽车船舶的单位、个人汽车挂外省号牌、船舶在外省登记注册的必须于2007年4月1日前按规定将车辆、船舶转回省内登记,办理省内号牌、证书,不办者将依法受到处罚。
高邮市融媒体中心 主办 2004-2019©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14-84683100 在线投稿
ICP备05016021号-1
苏公网安备 3210840200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