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制度对汽维行业提出新要求
2007-01-25 00:00:00 作者:卢德明 徐柏 袁慧 来源:今日高邮
《机动车维修记录》、《江苏省机动车维修合同》、《江苏省机动车维修费用结算清单》等三项制度的出台,对机动车辆维修检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2日下午,汽车维修行业协会召开2007年度行业工作会议,对机动车辆维修检测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汽车行业协会要求各二级维修企业要认真落实三项制度中的维修和登记制度,在汽车维修过程中的返修率不得低于5%,质量监督抽查上线一次合格率不能低于85%;送检人员必须持证送检,维修合同、维修发票、竣工检验记录、出厂合格证等车辆有关的资料送检时一样也不能少;对公交出租车的维护检测按规定一年进行一次。此外,对非营运车辆送检的辆次,以承修非营运车辆为主的企业每月送检不少于3辆,取得检测合格证明后,方可出具出厂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