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3-02 00:00:00 作者:副市长 王东升 来源:今日高邮
近年来,随着高邮经济社会的迅猛发展,特别是服装产业规模的不断壮大,我市用工矛盾逐年显现。值得关注的是,今年春节过后,个别服装企业打着所谓高工资、高奖金、高福利等幌子进行招工、到处挖墙角。这种行为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规则,危害着全市健康良好的经济环境,扰乱了广大服装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同时也埋下了影响社会和谐发展的隐患。对此,全市上下必须高度重视,未雨绸缪,协同动作,多管齐下,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一要依法规范用工行为。全市所有服装企业和全体员工必须依法依规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劳动保险。各用工单位要自觉遵守、认真执行《劳动法》,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和序时发放机制,落实好职工对工资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广大从业人员要爱岗敬业,与企业共处、共赢、共荣,不要轻信不实传闻,更不能轻信不切实际或虚假的承诺,对企业的长远发展能力、经营者的经济实力和个人诚信要做全方面了解,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规避风险,对已经发生的侵权行为,要依法维权。
二要切实遵守行规行约。《高邮市服装行业自律公约》对全市服装企业的正常招工行为、行业员工工资指导线等都作了具体明确。市场经济、诚信为本。希望新、老服装企业恪守承诺,不招收与其他企业已经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不采用现金或实物补贴等不正当行为进行招工,更不能用不切实际甚至是虚假的承诺骗取职工的信任,推进服装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三要加强监管力度。市社保局要对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等情况及时进行监督和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及时进行处罚;工商局对未经注册登记的企业要依法取缔,对恶意合同欺诈行为要坚决打击;质监局要加强对服装企业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对以次充好、掺假制假的要予以惩处;税务部门要对企业依法纳税情况加强稽查。对所有被查处的企业和违规行为,要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各园区、乡镇和经济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服装企业的指导和服务,建立正常的沟通机制,及时发现和协调处理各种矛盾。在此,我们也欢迎社会各界、新闻媒体予以广泛监督。
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服装行业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高邮服装业一定会迎来更加灿烂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