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一小时破获交通肇事案
2007-03-09 00:00:00 作者:周明宝 陈桂流 来源:今日高邮
6日下午,家住宿迁的46岁的翟某在交通事故中致人死亡后,不及时报警,而是选择了逃逸,结果被我市警方以交通肇事罪刑事拘留。
4日5时许,武安镇陈某(男,44岁)骑着电动自行车由南向北行驶至淮江公路118.6KM(高邮殡仪馆附近)处时,被一辆同方向行驶的大货车撞倒,并后脑着地。货车司机撞人后没有报警,而是驾车逃离了现场。6时许,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车逻中队接警后,迅速赶至现场时,受害人已死亡,当即向大队领导汇报。市交巡警立即展开侦破工作。侦破人员根据现场遗留物,很快确定肇事车辆车型,同时根据事故发生的时间段查看沿途监控系统,一辆车牌号为沪B095XX解放牌大货车很快被锁定,通过上网查询,查获了肇事者。当日下午,警方当即赶往上海,将肇事车辆及驾驶人翟某押解回邮。该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从发现到侦破,仅花了1个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