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医保制度改革 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2007-03-20 00:00:00 作者:姚静 来源:今日高邮
关键词:医保 惠民
文件摘要:切实解决好原国有集体企业置换身份职工及原国有集体破产、关闭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问题,制定相关政策,实行低门槛进入。积极在非公企业扩大职工医保覆盖面,全市年末参保人数71400人以上。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完善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达92%。
市民心声
原农机局下属单位能源公司职工杨顺兰于1998年从单位买断后,一直未缴纳过医疗保险费。今年2月上旬,市政府为企业买断人员出台了相关优惠政策后,杨顺兰按照新的政策在原单位报名登记,并由原单位统一办理了参保手续。杨顺兰告诉记者,她按规定补缴了2004年4月前的3700元后,今年又缴纳了1370元,从现在开始自己也可以享受大病救助等一系列优惠政策了。
东墩村的农民时通广对于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着深刻的感受。自从儿子2005年患重症肝炎后,他共花去医疗费13.5万元,先后报销了近3万元。时通广告诉记者,如果没有参保,儿子可能已经没有了。今后他们一家还要积极在村里宣传,让更多的人参保,同时希望政府能够尽快落实即看即报的政策,并能够在提高补贴的基础上降低报销门槛。
惠民措施
记者了解到,为了让更多的企业买断人员解决医保后顾之忧,享受大病救助,真正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现象,今年2月15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的办法》。《办法》规定:买断人员由原单位或主管部门集中参保;参保时间规定在2007年6月30日前,实际缴费从2004年4月份开始,之前未参保的必须按规定补缴;按规定参保人员视同解除劳动关系时已参保人员执行相关规定;对已经按灵活就业办理了缴费手续的人员,如其所在单位在本规定下发后整体参保,则按单位参保重新计算,多退少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叶芸告诉记者,年初,曙光电缆厂已有意向为企业所有职工办理医疗保险。下一步,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进一步加强与民营企业的联系,积极宣传为非公企业职工参保的好处及相关法律法规,力争最大限度地扩大非公企业职工参保覆盖面。
此外,市卫生系统也制定了一系列措施解决广大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首先是加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力度,同时在近几年不断探索的基础上,逐渐增加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提高实际补偿水平,并从今年开始实行即看即报制度;其次是加快乡镇卫生院和卫生室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转型,扩大覆盖面,提高医疗人员素质及服务能力,完善医疗设备,为农民提供就近、方便、有效、优质的服务。同时还将在市区增挂两所惠民医院,为广大群众提供价格低廉、质量过硬的就诊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