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为农民工追款
2007-03-26 00:00:00 作者:立中 来源:今日高邮
“谢谢你,谢谢!”3月24日上午,当郭顺朝从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长龚叶青手中接过一沓钞票时,心中石头落了地,眼眶溢出泪花。
2004年3月,司徒镇严吉村农民工郭顺朝组织12名瓦工,为市某冷冻加工厂承建基建工程。该厂至今尚欠工程款31555元,已达3年之久。
多次追要无果,孤独无助的郭顺朝在该镇扶贫协会的牵线下,得到市法律援助中心的鼎力相助。市人民法院根据郭顺朝的诉讼请求,依法判决被告吉某归还原告郭顺朝工程劳务款31555元。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到“申请执行”后,火速出击。被告吉某决定先行还款1万元,其余在6月份之前还清。龚叶青休息日不休息为农民工追款让郭顺朝感激涕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