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4-16 00:00:00 作者:薛崇 玮玮 来源:今日高邮
市委书记陈扬与民政部门领导在开发区慰问特困群体。学智/摄
贫病交加、下岗失业……在我市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有一批“城乡困难群体”需要我们关注。他们有的身处繁华城区,却住在简陋、狭窄的小屋;有的在农村,没有任何经济收入,孤身一人生活。那些迎面而来的困难 ,就像一座座大山横在他们面前。
“车到山前必有路”,这路,正是政府为他们铺就的。城乡低保、医疗救助、教育救助、慈善捐助等社会救助体系正日趋完善。日前,记者从市民政局和相关部门获悉,今年,我市以低保制度为核心的社会救助体系已基本建立,覆盖全市14000多名低保群众的基本生活、教育、医疗等各方面,使全市城乡困难群众“病有所医”、“失有所靠”、“弱有所助”。
社会救助体系是困难群体的最后一道防线。只有这个网络成功发挥了“兜底”作用,社会才会和谐。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截至去年底,我市城乡已有低保户13683名,其中城市按照“应保尽保”的要求,已将2594名城市特困人员纳入了低保范围,并按照动态管理的要求,每季度对低保对象的收入情况进行审核,将纳入低保范围的困难群体及时给予保障,三年来,共发放低保金914.7万元;农村低保实行兜底覆盖,11089人被纳入保障范围,三年来,共发放低保资金1033.1万元。目前,全市所有的低保金已由银行打卡统一社会化发放,基本实现了城乡困难群体应保尽保、按标施保和分类施保。
为有效解决困难群众“医疗难”问题,自我市2005年首次出台农村医疗救助办法,筹集80万元救助基金用于解决农村贫困家庭看病难问题。去年,我市又相继采取了“低标准、保重点、分类救助”等办法,对首批232名因病致贫的困难群众进行了救助,共支出救助金达40.8万元。同时,考虑到城镇中特困人群“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去年底,市民政部门与相关单位合作,出台了对城镇低保户中患大病对象的医疗救助办法。今年,市民政部门除将不断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工作意见,降低救助门槛,多渠道筹集医疗救助资金,使其与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医疗保险等相关制度更好地衔接;同时,将落实市区两所二级医院增挂“惠民医院”牌子,对低保户、五保户就医减免相关费用。
在实施教育救助,帮助困难家庭解决“上学难、上学贵”的问题上,我市全面实施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去年开始,对享受城市低保家庭、残疾人贫困家庭和重点优抚对象家庭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上学的学生以及特殊教育学生,同步享受“两免一补”政策。
在广泛构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基础上,我市还积极做好慈善救助。2006年全市共捐助128万多元,用于大病救助、救灾、扶贫、助学和社会福利事业的设施改造。全年共争取救灾救济款305万元,捐赠寒衣棉被5万多件,全部用于帮助灾区群众安全过冬 ,有效地解决了其生活困难,使他们切身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