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5-15 00:00:00 作者:本记 来源:今日高邮
为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会议精神,集中治理城市道路交通行车难、停车难、走路难和交通秩序乱等突出问题,规范交通行为,改善交通秩序,缓解交通拥堵。自2007年5月1日至2008年1月31日,在全市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作为担任此次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主力军的公安机关,如何在全市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现就这次综合整治的指导思想、整治目标、工作任务等方面问题,记者采访了市公安局副局长金传铮同志。
问:此次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此次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规划先行、建管并举,深入实施城市“畅通工程”;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加大执法力度,整治交通违法行为;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优化城市交通结构。通过综合整治,改善城市交通秩序,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缓解交通拥堵,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问:此次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目标是什么?
答:通过综合整治,使我市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得到改善,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交通拥堵得到有效缓解;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完好,交通设施完善,交通组织、路口渠化、信号配时科学合理;市民交通安全和法制意识明显增强,文明交通素质明显提高。
问:此次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此次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的主要任务有三点:一是整治城市道路交通路口通行秩序。继续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加大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积极开展“文明交通示范路口”创建活动。加强城市交通高峰时间指挥疏导,整治机动车违规转弯、掉头、变道和不按规定让行等违法行为,切实改善城市道路交通通行秩序。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维护交通秩序,定期组织文明交通志愿者上路开展交通违法劝导活动,引导广大市民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二是整治重点街区和路段交通秩序。开展“文明交通示范路(街)”创建活动,以繁华商业区、旅游景点、城市出入口等窗口地区和学校、医院周边道路为重点,进行综合整治,从严查处交通违法和非法营运行为;加强区域交通组织,改善主要街区和路段交通秩序。排出一批道路交通“乱点”、“堵点”,查清范围、重点时段、表现形式,明确整治措施、期限、责任人,挂牌治理。三是整治重点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对公交车、出租车乱停乱靠、闯红灯、随意变道、掉头、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严格处理,同时抄告行业主管部门和所在单位,督促其加强教育管理。对公交、出租企业营运车辆实行交通安全信息记录制度,建立交通违法排行榜,定期向社会公布。对无牌无证摩托车、非法接送学生机动车、违法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开展专项整治。严格渣土、工程车辆管理,从严整治抛洒滴漏等违法行为。对机关公务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处罚,抄告所在单位,列为机关作风评议内容。
问:此次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步骤与时间怎样安排?
答:此次综合整治分四个阶段进行,即:一、动员部署阶段(2007年5月1日至5月16日)。二、整治实施阶段(2007年5月17日至10月31日)、巩固深化阶段(2007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检查验收阶段(2008年1月1日至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