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5-22 00:00:00 作者:汤兰英 袁慧 来源:今日高邮
近日,高邮消协调解一起电蚊拍充电起火引发的消费纠纷,商家赔偿消费者装修损失、保洁、人员误工等相关费用1200元。
8日,消费者王某在市区某超市购买某品牌的可充电蚊拍一只。9日晚7时左右,王某将电蚊拍插上电源充电,9时回家时发现家中断电,仔细检查后发现是电蚊拍充电引起,此时的电蚊拍以及充电插座都已烧焦,并造成新装修的房间部分墙面及木质门套受损。翌日,王某带着烧焦的电蚊拍来到该超市,要求经销商赔偿因电蚊拍充电起火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经销商看了电蚊拍后承认是他们销售的,但由于王某丢失了购货凭证,对王某提出的赔偿数额产生异议,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王某遂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消协受理王某的投诉后,经过认真调查取证,确认王某投诉情况属实。经悉心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由经销商负责为王某恢复供电,更换受损插座,同时一次性补偿王某相关费用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