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5-28 00:00:00 作者:慧梅 来源:今日高邮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今年高邮镇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为民办实事为主要落脚点,在全镇机关、村、社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勤政廉政好干部”创争活动。
何为勤政廉政好干部?高邮镇《关于在全镇开展争当“勤政廉政好干部”活动的实施意见》中有两项标准:对村、社区干部而言,就是要重视学习教育,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民主管理,廉洁自律,密切联系群众;对机关干部而言,就是要坚持勤奋学习,开拓创新,严格管理,为民服务,清正廉洁。而在这些标准中,最基本的就是干部要勤政爱民,在为人民服务的岗位上积极履职,宣传贯彻并执行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和部署,深入群众,开展结对帮扶活动,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做新农村建设的“领头雁”;带头执行“十倡导、十不准”规定,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加强自身教育,做廉政的表率。
通过开展“勤政廉政好干部”创争活动,高邮镇每位基层干部力求做到勤政廉洁的自觉性明显增强,作风明显改进,在工作中坚持依靠群众,坚持民主评议,让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使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