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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

2007-08-03 00:00:00    作者:杨军 晓莉    来源:今日高邮

昨日,记者从市劳动保障部门获悉,为更好地保障企业职工在夏季劳动生产过程中身体健康,做好防暑降温工作,我市对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进行了调整,今年的标准与去年相比均上涨30%以上。
据了解,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具体标准分为从事室外作业、高温作业人员和非高温作业人员。今年,从事室外作业、高温作业人员夏季防暑降温费由去年的每人每月120元上涨到每人每月16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的夏季防暑降温费由去年的每人每月90元上涨到每人每月130元。全年按四个月(7、8、9、10)计发。
市劳动保障部门建议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时合理安排职工工作量,适当调整高温时段露天作业人员的劳动强度和作息时间,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最大限度地减少职工因高温造成的伤害。
另据了解,劳动保障部门将在近期加强对从事高温、高湿作业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职工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工资支付及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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