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情执法换来知理明法
2007-08-15 00:00:00 作者:刘杰 张安军 来源:今日高邮
8月8日,天山镇社区计划外生育户殷某夫妇主动将3万多元社会抚养费送到市人民法院,并紧紧拉着案件承办人的手说:“谢谢你,谢谢你在关键的时刻挽救我们,否则我们有可能一错再错,不知道要造成什么样的后果……”
殷某、尚某夫妇已生有一女,今年20岁。2006年5月,42岁的尚某发现自己带环怀孕,由于受多子多福等传统婚育观念的影响,尚某于7月份带孕外逃,并于2006年9月22日在镇江京口医院计划外生一女婴。在社会抚养费征收过程中,该夫妇以带环怀孕为理由拒不履行,并扬言要与当地计生干部抗拒到底,2007年3月19日,该案由高邮市计生委下达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并于7月底申请了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市人民法院法官多次与对象户殷某促膝谈心,耐心细致地做其思想工作,帮助他分析事情因果关系,消除殷某心中的怨气,最终使该夫妇俩主动缴纳了社会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