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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有关情况汇报的审议意见

2007-09-18 00:00:00    作者:文件    来源:今日高邮

高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对市政府办理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
代表建议情况汇报的审议意见

(2007年9月13日高邮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办理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情况的汇报》以及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组调查汇报。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特别是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确定的5件重点代表建议交办后,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高度重视,有关承办单位制定方案,推进了5件重点代表建议的办理,并取得初步成效。针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要进一步深化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认识。要从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社会高度,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密切联系群众、为民办实事的重要渠道,实行 “一把手”负责制,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扎实推进,务求实效,努力提高办理工作水平。
二、要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质量。要对今年以来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对代表“满意”或“基本满意”的建议,看是否真正落实到位,未落实的要抓紧落实;对代表“不满意”的建议,能办理的要重新办理,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向代表解释清楚。要进一步突出重点代表建议的办理,按照办理方案,抓紧实施到位,努力办出成效,让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要强化综合协调工作,对涉及面广、办理难度大的建议,市政府分管领导要牵头研究办理意见,协调解决相关矛盾,并强化职责,确保建议的办理质量。
三、要进一步总结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经验。要认真回顾本届以来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办理工作制度,规范办理程序,创新办理方法,在巩固“两次见面、两次答复”做法基础上,努力在现场办理、开门办理、联动办理、重点办理、滚动办理上求突破。积极探索建立代表建议办理投入保障机制,切实提高代表建议办理的落实率、解决率。

高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对市政府建设新农村和
办理“新五件实事”情况汇报的审议意见

(2007年9月13日高邮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建设新农村和办理“新五件实事”情况的汇报》以及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组调查汇报。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以创建 “全面小康村”和办理“新五件实事”为抓手,采取多项措施,扎实推进全市新农村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针对少数干部群众对新农村建设的认识不够到位、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难度较大、村级集体经济较为薄弱、部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平衡等问题,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1、切实加强宣传引导,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新农村建设。市、乡镇政府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农民思想教育引导工作,增强广大农民投身新农村建设的主动性;要严格执行上级政策规定,处理好农民主体和政府主导的关系,尊重农民意愿,采取“一事一议”等民主议事方式,筹资筹劳,用于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建设;要大力宣传新农村建设对于统筹城乡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高邮的重大意义,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支持新农村建设。
2、加快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要围绕“强市强镇、三年倍增”的目标,着力发展工业经济,以工业反哺农业,以城镇带动农村,促进新农村建设;要以建设海峡两岸(扬州)农业合作试验区高邮水产水禽产业园为契机,积极推进工商企业与高效农业项目的对接,大力发展高效规模农业;要充分利用我市资源优势、生态优势,培育农业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壮大龙头企业,加强专业市场的建设,加快建立国家级农副产品加工贸易集中区,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要加强对农民进行实用技术、技能和创业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内转、外输、创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3、积极推行农村“三大合作”,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要加强分类指导,积极提供服务,发挥典型示范带头作用,鼓励龙头企业、专业大户、技术人员、农民经纪人等带头兴建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吸引和带动更多的农户参与合作;要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规范合作经济组织运转,完善利益分配机制,促进农村合作经济健康发展。
4、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增强村级经济发展活力。要按照中央提出的“三个高于”的要求,进一步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逐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要继续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积极引导农民和社会资金投入新农村建设;要加强对村级经济发展的政策扶持,积极推进村企结对帮扶,鼓励村级招商引资,进入乡镇工业集中区,并在新增税收分成上返还一定比例到村,增加村级经济收入;要通过清理核实、盘活资产、停息挂账、豁免等措施,努力化解村级债务。各乡镇要采取“镇财政安排一点,相关企业资助一点,村自筹一点”等方法,切实解决少数村无办公场所的问题。
5、扎实推进“新五件实事”,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协调发展。要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循序渐进地推进“新五件实事”工程;要尽快完善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布局规划和详细设计规划,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及时协调各类矛盾,提供优质服务,促进农民居住条件改善;要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健全农民低保、养老、医疗等保障制度,切实解决农民群众的后顾之忧。对相关达标项目以及组织的有关检查、督查、评比、验收等活动,市政府要统一扎口把关,让基层的同志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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