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0-11 00:00:00 作者:邮交宣 来源:今日高邮
现年44岁的通州市屯天河村男子张某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一时鲁莽强行驾车将高邮一家公司59岁的负责人袁某刮倒后,其后脑勺着地,在医院抢救4天后无效死亡。张某因过失致人死亡,9日被刑事拘留。
10月5日上午,张某驾驶苏TN09XX货车经过龙虬镇北外环某公司时,将门口处的花圃一角撞坏。当晚6时许,张某驾驶货车再次经过该公司门口时,被公司的门卫王某拦住,公司负责人袁某要求张某赔偿。随后双方就赔偿费用问题发生争执,在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张某钻进货车,强行开动货车欲离开,袁某及围观的公司职工纷纷退让。张某见车前没有人便继续行驶,不想在行驶过程中货车左前轮外侧将袁某碰倒,致使其摔倒在公司门前的水泥路面上。
目前,该起事故已移交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