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1-13 00:00:00 作者:李航 来源:今日高邮
日前,扬州市仲裁委在邮召开《2008年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研讨会。
研讨会上,我市仲裁委负责人和来自扬州市7个县(市)区的仲裁委负责人对劳动合同文本提出了修改意见,初步形成了新版《劳动合同书》示范文本。新版《劳动合同书》较以往有5大变化,主要体现在:增加了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劳动合同期限的选择方式;对试用期工资有了明确的规定;增加了工作地点条款;明确了职业健康检查要求;明确了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扬州市统一的新版《劳动合同书》试用文本将于今年11月底正式推广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