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05 00:00:00 作者:陆业斌 来源:今日高邮
日前,记者从交通部门获悉,交通部、省和扬州市从今年开始加大对农村客运站、候车亭建设的扶持力度,补助标准为农村客运站70万元,候车亭1万元。
为加快推进我市农村客运站及乡村候车亭建设,市政府决定在交通部、省交通厅和扬州市交通局补助的基础上,将按照不同建设年度再予以一定的补助。具体标准为:在2008年、2009年、2010年建成并通过验收的农村客运站,每个分别补助10万元、7万元和5万元;在2008年、2009年、2010年建成并通过验收的乡村候车亭,每个分别补助1万元、7000元和5000元;2010年以后建设的车站和站亭不再补助。据了解,市委、市政府对我市的农村客运站、候车亭建设十分重视,决定全市在“十一五”期间建成15至20个农村客运站、200至260个乡村候车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