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21 00:00:00 作者:陈大明 来源:今日高邮
日前,市国土局在实施工业项目用地实施招标拍卖挂牌工作中,将工商注册资本纳入出让文件,并以此作为竞买资格条件审查的重要条件,真正实现建设用地全程跟踪,管理“关口”前移。
该局针对近年来全市土地利用的现状,在对各类产业深入调查的基础上,提出将工商注册资本列入竞买资格审查的集约用地做法,明确对今后各类工业项目用地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同时,严格执行《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2006版)确定的投资强度标准,并以投资强度的一定比例确定的工商注册资本,作为竞买资格取得的重要条件,从而防止了项目载体单位取得用地批准手续后因资金问题,造成土地闲置浪费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