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26 00:00:00 作者:晓莉 来源:今日高邮
25日下午,我市组织收看收听全国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电视电话会议。
会议要求,全国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强国土资源保护法制宣传的重要意义,把国土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列入全民法律宣传教育的重要日程。各级机关要加大国土资源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明确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发挥各自的优势,开展好国土资源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国土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国土资源保护氛围。同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在认真配合做好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的基础上,为基层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要积极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加强对土地资源、矛盾纠纷的法律服务,积极提供法律帮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要加大对农村土地纠纷的调解力度,在调解矛盾纠纷中,宣传国土资源保护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农民遵守国土资源保护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