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1-04 00:00:00 作者:任仁 金飞声/文 任仁/摄 来源:今日高邮
《高邮信息》12月25日刊载的文献集邮研究会会员周华春的《大清高邮邮局等级浅探》一文,论证严谨,推理有据,令人信服。
拜读周华春大作之余,笔者颇有兴致地翻阅了1990年版《高邮县志》的“邮政”栏目,在第308页“第三节 邮政机构”中,对清朝时期的高邮邮政局有较为翔实清晰的记载。
现摘录如下:
清光绪二十五年(公元1899年)十月,高邮州始建四等邮政局,此为高邮近代邮政之始。次年,邮政局改为三等。二十七年,界首亦建三等邮政局。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高邮邮政局和界首邮政局均改为二等邮局。
以上文字,足以证明周华春的推理是成立的,不是凭空臆造的。
由此有关大清高邮邮局等级的探讨,已有定论。当今,如在此基础上考证出清光绪二十五年在高邮城何地设置四等邮政局,以及有关那时的实寄信封、邮戳等物证,显得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