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1-08 00:00:00 作者:李素荣 来源:今日高邮
日前,记者从市有关部门获悉,根据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的意见》,我市从今年1月起,取消现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双基数”结算方式,改用“单基数”浮动比例征缴。
据了解,新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浮动比例为23%至36%,个人缴费比例为7%,保险费征缴比例最低为30%,最高为43%,这是我市1993年10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以来,在政策上的一次重大调整。《意见》规定,养老保险基金继续采取“全额结算,差额缴拨”的结算方式,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逐步向全收全付结算方式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