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1-16 00:00:00 作者:周萍 慧梅 来源:今日高邮
日前,记者从市经贸局获悉,根据《江苏省品牌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我市获省品牌发展专项资金110万元,约占扬州大市获得资金的1/4。其中,金飞达、威高、双兔、三湖等四家企业经审核认定支持品牌发展项目6个,获得品牌发展专项资金90万元;市经贸局获公共项目资金20万元。
近年来,随着全市品牌观念日益强化,品牌创建和申报工作也日趋规范化、正常化,不少企业自发进行自主品牌建设和推广工作,参加各式品牌展览等。此次省品牌发展专项资金必将激励企业进一步开展自主品牌建设,切实提高企业和出口商品的国际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