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1-25 00:00:00 作者:晓寒 来源:今日高邮
日前,《高邮市名校长名教师评选奖励办法》正式出台。
《办法》明确了评选范围与对象、评选条件、评选推荐程序、表彰及奖励办法等,以培养和造就一批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美誉度较高的名校长、名教师队伍,全面提高我市的教育质量和教育管理水平,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促进全市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提高教育质量的关键是提高教师队伍素质,2007年我市已投入30多万元支持“名师工程”建设。从2008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设立高邮市教育奖励基金,其中50万元用于高考奖励,50万元用于教师培养,计划年内省特级教师比例达千分之一,骨干教师比例达百分之十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