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2-03 00:00:00 作者:慧梅 来源:今日高邮
关键词:社会保险
原文:成建制、全覆盖地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实施新的养老金计发办法,及时调整养老金标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增8000人,养老保险基金收入达2.3亿元……建立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城市低保调整到每人每月270元,农村低保调整到每人每年1200元……出台临时救助办法,保障低保边缘群体基本生活。
镜头:李毓红,今年48岁,在我市某工业企业工作。由于年纪较大,前些年公司帮职工办理养老保险时,李毓红被剔除在外。“养老保险是今后的养老依靠,公司不帮我们缴,自己也得挤出钱来缴。”李毓红告诉记者,虽然工资没有多少,但她这些年仍然坚持挤出钱来缴保险。得知今年新出台的劳动合同法明文规定公司要为职工缴纳保险,她兴奋地说:“如果单位真的能将保险费用交得好好的,我就不用再烦神了!”
薛乃璋,以前参加的是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到达退休年龄后一个月只拿12块钱的养老保险金。去年市政府深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出台了《高邮市新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根据该办法,薛乃璋又补缴了24628元,测算下来,每月可以领到200元的养老保险金。薛乃璋开心地说:“还是政府为咱老百姓考虑周到!”
声音:1号文件在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老有所养方面包含内容最广,所用篇幅最多。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王宏旭告诉记者,至2007年底,全市养老保险参保人数70914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71901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46000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39692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30010人。各项社会保险累计收入39162万元。
“1号文件让社保工作目标更明确、制度更完善、覆盖更广泛、保障更有力、服务更规范。”王宏旭说,2008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以着重解决“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问题为目标,研究完善适合各类经济组织和从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办法,稳步推进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完善,及时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对城乡未享受养老保障待遇的居民做出制度安排;大力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研究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缴费年限挂钩政策;进一步完善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同时,将重点解决好农民工、被征地农民等特殊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不断建立健全实施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努力做到即征即保。
另外,记者从市民政局、残联了解到,近年来,我市着力构建针对困难群体、优抚群体、老年(儿童)群体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了城乡低保制度、救灾预案、医疗救助制度、五保供养等救助制度,截至目前,全市约有3.5万以上的群众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救助。在关爱残疾人员方面,我市建立残疾人培训基地,着力提高残疾人就业率,总计向118家福利企业推荐安置了800名残疾人就业。为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我市将继续完善城乡低保制度,提高五保供养水平;自2008年1月1日起,我市开始实施《高邮市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实施办法》,以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体的社会救助工作。此外,我市还将实施“助残爱心工程”,积极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做好新一轮挂钩帮扶工作,帮助困难群众脱贫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