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2-05 00:00:00 作者:杨茂银 来源:今日高邮
1日起,我市出租车起步价由4元/2.5公里调整为5元/2.5公里。为了解各出租车公司贯彻执行出租车运输价格情况,日前,市物价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出租车运价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各出租车公司能严格执行出租车运价政策。绝大多数出租车驾驶员能按物价部门规定运价收费,但有少数出租车驾驶员载客不打表不给票。相关部门已将发现的问题向各出租车公司作了通报,要求对个别出租车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规范我市出租车运输市场秩序。
高邮市融媒体中心 主办 2004-2019©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14-84683100 在线投稿
ICP备05016021号-1
苏公网安备 3210840200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