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3-14 00:00:00 作者:蒋凤山 刘家祥 姚静 来源:今日高邮
近日,市消费者协会成功解决一起因房屋质量问题引起的商品房维权纠纷,房主董某获赔房屋修复费用2000元。
记者了解到,2005年7月,市民董某用积攒了大半辈子的积蓄在市区某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购得全新商品住房一套,当时并未及时装修入住。今年开春董某准备装修入住时却发现,屋内墙体、窗台等墙面有多处裂缝,同时存在卫生间门洞不规整、客厅墙面不平整等诸多质量问题。因装修离购房时间已有2年,且客厅顶面的不平整问题已经装修完善,在与房产商交涉无果的情况下,董某向市消费者协会投诉。
接到投诉信息后,相关人员立即进入处理阶段,并分别向董某及该房产商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分析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在消费者协会的调解下,该房产有限公司同意一次性补偿董某用于修复质量问题的费用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