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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活动现场见闻

2008-03-17 00:00:00    作者:慧梅    来源:今日高邮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全市各部门、单位都开展各式活动纪念这个特殊的日子,记者分别参加了市人民商城和蝶园市民广场的两项活动,真实记录下所见所闻。

时间:3月15日上午   地点:市人民商城

上午8:00,市人民商城门前整齐地放着五张长桌,市工商局西城分局的几名工作人员拿着一匝匝厚厚的3.15特刊,向往来路人散发,并现场接受市民咨询和投诉。

9点钟不到,一位男士前来投诉。据该男子介绍,他前一阵子在某商场买了一部手机,用了一个月之后发现电池性能不好,待机时间较短,他便找商家理论,哪知道原本称半年的保质期硬是被商家说成是三个月,他提出换一块电池时,商家又以暂时没有配套电池为由拖延时间。如果过了保质期怎么办?该男子对此十分烦恼。

不多久,工作人员又接到了一个关于手机质量的投诉。据这位消费者介绍,他的手机买回来后总共坏了5次,每次修理时间得20天左右,给生活造成不便。

现场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从3月15日当天乃至过去一年的投诉案件看,手机等电子类产品仍是投诉的焦点。对于这些消费者投诉,该负责人表示将尽快调查、核实情况,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答复。

截至11:00,工商西城分局现场共接受手机、房地产、食品等各类投诉8起。

“我们到现在都没有领到‘绿卡’。作为国家的涉农补贴,‘绿卡’怎么到不了老百姓手里?”“10多年了,我们年年交道路集资,现在路造好了,我们还要交钱,这钱又要用到哪里?”……听到这里,记者不禁纳闷:这属于3·15的范畴吗?工商部门、消费者协会又是否有权接受?

现场有关人员告诉记者,2007年全国消费维权工作主题是“消费和谐”,而今年的主题是“消费与责任”,这就更加丰富了3.15的内涵。如果说以前受理的投诉是以消费为主,涉及商品质量、服务等内容,那如今则可以扩大范围,包括学校收费、农贸市场、道路集资、农业补贴等方面的投诉都能接受,在接受后可以移交其他单位和部门处理。

时间:3月15日下午  地点:蝶园市民广场

下午1点钟,艳阳高照,蝶园市民广场即将举行高邮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全市30家部门和单位在这里设立了咨询台,现场接受群众咨询、投诉和举报。

大会开始前,市消费者协会的咨询台前来了一位老大爷。老大爷开口第一句话便是:“我早上转了一圈,四处找消协,后来知道下午消协在这边有活动,所以就立马赶过来了。”

据这位老大爷介绍,2003年12月21日,他花了2200元在市区某家电卖场购买了一台1.5P的某品牌空调,回去后发现空调外机漏水,修理了好几次都不见效果。如今,这台空调的外壳已经生锈,无法再使用。“我家开饭店,店里同时买的另外几台空调好好的,光这台坏。为什么呢?”老大爷感到很纳闷。

不一会,消协工作人员又接到了一个电话,是有关物价方面的,当即便转到了物价咨询台。打来电话的是一位卸甲镇农民,他反映自家一个月用水不足3吨,但自来水公司却以4吨作为基数收取自来水费。物价部门当即告诉他,我市在自来水价格执行时以农村每月每户3吨作为基数,不足基数以基数价收取,超过基数的则按实收取。具体为:地表水集镇居民2.02元每立方,农民1.95元每立方;地下水集镇居民2.07元每立方,农民2元每立方,集镇居民与农民自来水费的0.07元每立方的差额主要用于南水北调基金。

此外,记者在现场看到,市人民医院咨询台前人流不断,健康宣传单被群众争相传看;市烟草专卖局的工作人员更在现场向群众传授起识别假烟的“绝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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