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3-19 00:00:00 作者:郭玉梅 来源:今日高邮
《 关于违反工作日午间禁酒令的处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出台后,市地税局局党组在迅速传达学习的基础上,还补充出台了两条重要的处罚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午间禁酒令”的严肃性。
对于“午间禁酒令”,市地税局广大干部职工一致认为,这是优化投资环境的需要,是改善作风建设的需要,是树立自身形象的需要。为了深入推行“午间禁酒令”,市地税局特别补充了两条处罚规定,分别是:对于违反“午间禁酒令”的当事人,除了进行政治处罚外,还要进行经济处罚,扣除当事人一个季度的考核奖;对一个单位发现两次或一个人发现两次以上违反“午间禁酒令”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停职,当事人待岗。
与此同时,市地税局还进一步严格工作日请事假制度,在严格手续的基础上还要报纪检部门备案。该局纪检组长薛树华告诉记者,严格工作日请事假制度,可以更好地执行“午间禁酒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