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4-02 00:00:00 作者:毛国平 殷朝刚 来源:今日高邮
近日,市法院对执行局机构设置进行了调整,下设综合科、实施一科、实施二科、实施三科,使机构设置更趋合理。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加大执行力度,综合科和实施科各司其职,综合科负责执行阶段的准备、对执行异议的审查,举行听证及执行信访接待等,实施科则按执行依据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调查被执行人财产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等。同时每个科室还配备执行车辆一辆,在实施科派驻三名法警协助执行。内设机构的调整,使执行结案率大大提高,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