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4-03 00:00:00 作者:蒋德兵 来源:今日高邮
为促进市容管理执法队员和环卫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依法行使职权,提高城市管理质量,创造整洁有序的人居环境,市城管局于近日启动城市管理巡查考核机制。
考核机制明确,每旬由一名副局长为旬巡查总值班长,带领巡查人员上路巡查考核。对城市管理路段承包责任人依照市容管理“十无”和环卫工作“三清四无”标准进行巡查考核,对当场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并记录在册;对城管执法队员文明执勤、文明执法、遵守纪律、队容队纪情况进行督查;对城管局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人民来信、网上寄语办理、市民反映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巡查考核与城市管理层次责任制紧密结合,涉及系统内每个干部职工,每月公布巡查考核成绩,并将考核成绩与奖惩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