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4-22 00:00:00 作者:薛嵩 玮玮 来源:今日高邮
为1600多困难户“救急”
我市城乡低收入困难居民遭受重大疾病、突发性灾祸等原因,造成生活极度困难的,可通过申请临时救助,得到政府“救急”。
今年已80岁高龄的杨大爷,家住司徒镇米仓村,全家共有三口人:一个智障残疾的儿子、正在上小学的孙女和已丧失部分劳动力的他。长期以来,杨大爷一家靠种田艰难度日,这几年随着孙女的入学,儿子病情的加重,杨家陷入了生活窘境。去年底,听说我市出台了临时救助实施办法,杨大爷便向市民政部门提交了申请,今年3月,第一笔临时生活救助金发放到了他手中。
像杨大爷这样的困难居民在遭受困难时,得到政府“救急”的情况不在少数。据市民政局社救科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1至3月份,市民政部门共发放临时救助金25万元,帮助城乡1600多户困难居民“救急”。
去年,我市出台了《高邮市城乡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实施办法》,办法规定,本市家庭月收入高于全市城乡低保标准,但低于全市城乡低保标准2倍的,基本生活暂时遭遇严重困难的居民都可以申请救助。其中,低收入家庭中因遭遇较大自然灾害、严重突发性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根据困难程度,每户一次性救济100至1000元不等;每户困难家庭原则上每年救助一次,但对特殊困难家庭,可在总额不突破的情况下,给予多次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