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5-22 00:00:00 作者:管玮玮 来源:今日高邮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根据民政部和省民政厅通知精神,市民政局公布了收养灾区孤儿的热线:0514-84643593、0514-84661592,有意领养孤儿的我市城乡市民可到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进行预先登记备案。
据介绍,根据1998年出台的《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必须同时具备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30周岁等条件,且如果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已有子女的家庭,只要具有一定经济能力和足够爱心的健康人士,也可以申请领养孤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