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6-02 00:00:00 作者:黎云山 来源:今日高邮
近日,市物价局下发通知,就进一步推进明码标价示范乡镇工作明确责任、制定标准、提出要求。
市物价局确定首批明码标价示范乡镇为6个,每个乡镇由一名分管局长挂帅和一个科室挂钩,负责宣传、指导和规范。通过开展工作,力争使所在乡镇集镇区域内经营企业明码标价率达90%,企业经营商品标价率达90%;部门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率达100%;有一条明码标价规范的商业街,商品标价率达95%以上;有2至3家明码标价规范的商场或超市,商品标价率98%以上;有2至3家明码标价规范的农资经营企业,商品标价率98%以上。
市物价局将成立专门的考评小组,从6月中旬起至6月底对6个乡镇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