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6-04 00:00:00 作者:慧梅 来源:今日高邮
卫生部发布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6月1日起实施。新标准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时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
■新法摘录:食品添加剂适用时应符合以下要求: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危害;不应掩盖食品腐败变质;不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适用食品添加剂;不应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在达到预期的效果下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用量等。
■部门解读: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特别是食品添加剂使用安全一直是群众十分关心的热点话题。标准,作为食品安全的第一道保障线,其作用越来越大。因此,卫生部发布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无疑将对食品安全卫生、老百姓饮食健康起到有力的保障作用。
市质监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新标准进一步明确了食品添加剂种类和使用范围,全面整合和梳理了1996年以来卫生部公告的添加剂名单,将食品添加剂分为22类1812种,其中添加剂290种,香料1528种,加工助剂149种,胶姆糖基础剂55种。同时,建立了适用于食品添加剂使用的食品分类系统,使标准的操作性进一步增强,便于企业依法组织生产、有关部门监管以及社会监督。
从高邮实际情况看,《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直接涉及到除水和米之外的全市所有食品加工生产经营的企业,特别是蛋制品生产企业和饲料生产企业,对这两类企业产品中食品添加剂使用提出了更为严格规范的要求。与此同时,新标准也对食品检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国家、省、市各层各级都十分注重基层一线食品安全检测能力的提高。今年内,市质监局的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液相食谱仪、气相食谱仪等检测设备均能配备到位,届时,可对食品添加剂以及农药残留、铅、汞、铜等进行比较精确的测定。去年,我市除对使用添加剂的食品企业进行专项检查,还对企业所使用的添加剂逐一备案造册,以便于确认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接下来,市质监局将按照新标准要求,监督企业严格执行和把关,进一步确认企业产品添加剂的备案情况,从源头上控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确保群众吃的安全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