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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建立高校毕业生实践基地

2008-07-06 00:00:00    作者:朝刚    来源:今日高邮

记者日前从市人事局获悉,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高校毕业生需求的实际,我市将建立高校毕业生实践基地。

我市高校毕业生实践基地将以工业企业或企业群为重点,选择适应我市人才需求的省内外高校建立正常的实习派遣关系,以吸引我市紧缺专业的高校应届优秀在校生前来实习,为外籍优秀人才了解高邮提供窗口,为企业引进优秀人才提供更多的选择余地,同时拓宽本市毕业生的就业渠道。

凡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均可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人事部门授予“高邮市高校毕业生实践基地”铜牌。在校生实习一般不超过1个月,未就业的毕业生见习期一般为3个月。每个实践基地每年由市财政局按到基地的计划内实践人数每人次给予200元补助,符合邮发[2007]60号文件规定条件的基地所属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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