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7-06 00:00:00 作者:姚静 来源:今日高邮
近日,记者从市房产管理交易中心获悉,今年7月1日起,我市首度执行《物权法》中二手房预告登记制度,以规避二手房“一房多主”现象的发生。
据了解,近年来由于建材价格上涨过猛,二手房价格也随之上涨,不少二手房房东在选择买家时经常抱着“这山望着那山高”的心态,使买家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此前,我市并没有针对这类现象作出明文规定。
据业内人士介绍,在此之前,二手房卖家一直都是以最高交易价选择买家,而《物权法》中的“预告登记”,正是针对这种情况规定一旦买家在市房产管理交易中心进行了预告登记,未经买家许可,卖家私自处置房源将不发生物权效力,从而有力保障了买家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