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7-07 00:00:00 作者:慧梅 来源:今日高邮
日前,市纪委、市监察局出台文件,建立村干部勤廉“述询评日”制度,确定每年的7月15日和12月25日为村干部勤廉“述询评日”,以切实规范村干部勤廉“述询评”工作,扎实推进农村“清风惠农”行动的深入开展。
文件规定,村干部勤廉“述询评”活动每年两次,时间统一确定为当年的7月15日和12月25日。村“两委会”为活动的主体,各村(涉农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村民委员会主任、村主办会计及其他副村级干部为“述询评”对象,乡镇党委、纪委负责对村干部勤廉“述询评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查指导,驻村镇干负责对村干部勤廉“述询评日”活动各个环节的指导把关。
文件明确,村干部勤廉“述询评日”活动具体分为准备阶段、“述询评”阶段和整改办理阶段,并要求活动要与化解当前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与村务、党务公开,村级“三资”管理,民主理财等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在准备阶段,各村必须提前7天在村务公开栏公示村干部述职述廉的对象、时间、地点以及村干部述职述廉报告、村级财务、农民负担等村务重要工作事项。在“述询评”阶段,村干部除进行个人述职述廉外,还将接受村民代表质询和民主测评。在整改办理阶段,村“两委会”归纳代表意见和建议,与村监督委员会协商整改办理意见,填写“整改办理事项督办单”,及时交责任人办理,同时将整改和实施办理结果在村务公开栏中公示,接受乡镇纪委跟踪督查。
村干部勤廉“述询评日”活动将与争创“勤政廉政村干部”活动紧密结合,并将结果作为村干部考核、奖惩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