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9-23 00:00:00 作者:刘家祥 姚静 来源:今日高邮
日前,市工商局“12315”接到新疆喀什巴楚县韩某打来的投诉电话,投诉我市某食用菌研究所在收到他的三次食用菌种货款(含邮寄费)后,均没有在承诺的7天之内发出菌种。
这起涉及农民季节性生产的投诉引起市工商局的高度重视。“12315”工作人员首先查阅了被投诉人的登记资料,并先后两次前往该研究所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经调查,新疆喀什巴楚县韩某向我市某食用菌研究所邮购食用菌种的情况属实。该食用菌研究所在收到货款后7天之内已经寄出菌种,并出示了三次寄出菌种的有效凭证,收不到菌种的原因是奥运期间邮政部门在对邮寄物品检查时三次将菌种退回在途中。“12315”工作人员在分析案情后,认为造成这起涉及异地农民生产的投诉的关键在于双方没有明确由邮寄环节所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由于错过了菌种生产季节,在“12315”的调解下,该食用菌研究所负责人表示愿意承担责任,并按照投诉人的要求如数退款并适当给与经济补偿,一起异地涉农投诉得以圆满调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