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9-23 00:00:00 作者:祁怀玉 玮玮 来源:今日高邮
9月10日,对家住马棚镇金塘社区的陈长茂老人来说,是个阳光灿烂的日子。这一天,他拿到了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卡,卡内有今年第三季度政府所发的最低生活保障金。老人激动地说,自己的晚年生活真正有保障了。据了解,像陈长茂老人一样,我市还有345名集镇非农困难户享受到了由市、乡两级财政共同支付的低保生活补助金 。至此,我市城乡低保真正实现了应保尽保、分类施保、按标施保。
按照省文件规定,集镇非农困难户的低保问题属于城市低保范畴。几年来,因资金等因素制约,这部分人的低保问题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随着近年我市经济的健康、稳步发展,地方财政收入的逐步增加,这部分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受到了市委、市政府以及人大代表们的高度关注和重视。今年5月,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会议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将居住集镇5年以上且家庭困难的集镇非农业户纳入低保范围,保障金额比照城市低保标准执行 ,实行差额补助。具体实施方案是,今年由市、乡镇两级财政按照7:3的比例负担集镇非农户最低生活所需资金;从明年开始,市、乡镇两级财政按照8.5:1.5的比例负担集镇非农户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