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12 00:00:00 作者:潘红星 陆业斌 来源:今日高邮
10日下午,记者从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换发申领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工作会议上获悉,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换发申领工作从即日开始,12月20日前完成。
我市自2004年开展《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核发工作以来,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及镇村行政建制的变化,2004年核发的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权属关系发生了改变,全市绝大多数养殖证已快到期,也有相当部分的养殖水域面积、用途发生变化,养殖承包人也有较大更换,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必须换发申领。
此次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换发、申领对象为:持有《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并经年审合格,目前仍从事养殖生产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利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生产活动,但未取得《水域滩涂养殖使用证》的单位或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