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12 00:00:00 作者:翟崇文 龚磊 来源:今日高邮
日前从市卫生局传来消息,全市一级医院以上的医疗机构及厂校医务室、个体诊所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已全面开展,这标志着我市医疗废物处置进入规范化轨道。
根据国务院《医疗废物条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以及扬州市环保局、扬州市卫生局召开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会议精神,从2007年起,我市卫生局逐步对全市所有一级以上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委托扬州市恒星环保有限公司进行集中化处置,以预防和减轻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和对环境产生的危害。
市卫生局、环保局对医疗废物的收集、储存、处置等各个环节以及贮存设施建设、管理制度建设方面进行规范,并将对非法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