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3-05 00:00:00 作者:牧笛 来源:今日高邮
消费者购物或到饭店消费,很少有商家主动给消费者开具正规发票。近日,记者就此现象走访了城区部分商家。
购物只有“小票”
记者在一些商场、超市、专卖店走访时发现,消费者在购物时,商家只提供一张手写或机打的“小票”,都不主动给消费者提供正规发票。当消费者向商家提出要正规发票时,他们都说凭“小票”可以退换商品,没有正规发票。当消费者强烈要求要正规发票时,他们说要到总部去开或到商场、超市某一部门去开,给消费者带来极大不便。
凭此收据换发票
消费者在一些饭店消费付款后,常会收到一张收据,收据上面写有“凭此收据换取发票”。当消费者要正规发票时,商家会说:“发票暂时没有了,你过两天凭此收据来换发票。”如果消费者一再要求要发票,否则拒付款,这时商家会找一张根本不是自家饭店名称的发票给消费者,而且金额同消费金额不相符。“凭此收据换发票”只不过是缓兵之计,消费者一般不会来换正规发票,即使来了商家还是那句老话,发票没领到呢。记者在走访中还发现一怪现象,当消费者向商家要发票时,商家会提出,要发票所产生的税款由消费者承担,不要发票可以“客气”点。
消费者维权意识淡薄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在一些消费场所,除公款消费外,很少有人主动提出要发票,款一付走人。记者在同他们闲聊时得知,由于没地方报销发票,且商家都不主动出具发票,消费者一般懒得要发票。在某超市记者发现,消费者到收银处钱一付,拿着商家提供的商品清单走人,没有一个提出要商家出具税务发票。当记者问收银员为何不给消费者正规发票时,她们都说,人家又没有要,我们没事找事做啊!当记者提出,无论消费者要不要发票,你们都应该主动出具,她们的回答是,这就不关我们的事了,你找老板去。
税务、消协部门如是说
当记者把这一怪现象向税务部门反映时,税务部门的同志说:“这种现象在高邮是常见的,消费者只要消费,商家都应该向消费者出具由税务部门提供的发票,否则就是偷税漏税行为。”他们还说,商家只给“小票”、“收据”或什么也不给,都是违法行为,税务部门一经查实都要严肃处理。税务部门同时希望消费者积极举报,查实后税务部门将给举报人奖励并且给予保密。
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法相关规定,商家向消费者出售商品或消费者在相关场所消费时,商家都应该主动向消费者出具由税务部门提供的正规发票,否则就是侵权。他们同时提醒消费者要主动向商家索取发票,有了发票,一旦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或其它意想不到的事情,消费者就可以凭发票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