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3-06 00:00:00 作者:欣闻 来源:今日高邮
近日,车逻镇张某将一面写有“悉心维权 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市消费者协会,感谢消协的同志为解决收割机质量纠纷案所做的大量工作。
去年4月23日,张某在城区一家农机公司购买某品牌收割机一台,总价79200元。去年5月中旬,张某赴安徽等地区进行作业,不料使用不久,收割机先后出现无级变速在增速、振动筛脱焊破裂等故障,至去年6月中旬收割结束,前后20多天的时间,张某多次报修,但故障未能排除,造成张某经济损失万余元。张某多次找经销商交涉,始终未得到妥善处理。无奈之下,张某于去年12月15日来到市消费者协会投诉,要求换机并赔偿因收割机质量问题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消协受理后,迅速与经销商取得联系并进行调查,认为消费者反映情况基本属实。经销商虽承认张某所购收割机存在质量问题,但认为这是厂家造成的,他们已为此事多次与厂方交涉,均无所果。出于对消费者负责,经销商同意给予张某一定的补偿。消协认为,张某购买的收割机,农忙季节问题频出、故障不断,严重影响了农忙作业,按照国家农机“三包”规定,经销商应承担责任。高邮消协经过多次悉心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一是经销商给予消费者张某去年麦收期间因收割机故障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一次性补偿8000元。二是张某于今年麦收前通知经销商,由经销商联系厂方在约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试机,如仍存在故障,不能正常作业,给予更换新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