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报
今日高邮公众号
视听高邮公众号
头条号
高邮市融媒体中心  高邮日报  新闻线索:0514-84683100
首页
  • 手机版
  • 今日高邮公众号
  • 视听高邮公众号
  • 头条号
首页 > 综合新闻
双卫变一卫 投诉获补偿

2009-04-07 00:00:00    作者:欣闻    来源:今日高邮

最近,一起商品房投诉纠纷案件在消协等部门的帮助下,圆满结案,当事人获补偿6000元。

去年6月4日,司徒镇徐某因居住需要,与高邮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带阁楼的商品房一套,建筑面积110.64平方米,总价 217505 元。同年12月28日,徐某办理现房交付手续时,发现该商品房并非当时所签合同中约定的三室两厅两卫户型,只有三室两厅一卫。徐某感到很费解,与开发商多次交涉未果。后来在上海打工的儿子、儿媳也多次回邮找开发商交涉,都无功而返。几个月来的奔波,造成装修工期被延误,不能按期入住,同时也造成了往返误工损失,这令徐某气恼不已。无奈之下,徐某于前不久打电话致本报寻求帮助。

本报记者随即帮助徐某向消协投诉,要求开发商承担其不能及时入住以及家人多次来开发公司交涉造成的误工费等相关损失。消协受理后,经调查取证,确认徐某的投诉情况基本属实,便立即召集双方进行调解。经悉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开发商按合同约定恢复三室两厅两卫交付徐某,同时给予徐某一次性补偿人员误工等相关损失费6000元。

对消协的调解结果,徐某非常满意,临走时特留下一封感谢信。

近几年来,因一些开发商所销售的房子是期房,消费者在购房时只能凭看广告、看沙盘模型、听销售人员讲解来认购要买的房子,由此引发的期房投诉纠纷已不鲜见。而由于商品房投诉性质错综复杂,涉及标的大,已成为投诉解决中的一大难点。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一定要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确认开发商是否具备开发资质,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在合同中是否约定。在收房时要看交付商品房与合同约定的是否一致;房屋面积是否经过房地产部门实际测量,与合同签订面积是否有差异,有无质量问题。要核对买卖合同上注明的设施、设备等是否有遗漏,品牌、数量是否相符。要检查水、电、煤气/天然气、上下水管道等是否开通和能否正常使用。如出现问题,要及时与开发商交涉,或向有关部门投诉。


高邮市融媒体中心 主办 2004-2019©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14-84683100   在线投稿

ICP备05016021号-1

 苏公网安备 3210840200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