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5-20 00:00:00 作者:亚平 玉霞 来源:今日高邮
近日,扬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高邮分中心被市委、市政府授予“高邮市文明单位”称号。
近两年来,高邮分中心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扎实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思想道德风尚教育、能力作风建设、文化活动开展和行风廉政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并通过上级组织的考核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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