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报
今日高邮公众号
视听高邮公众号
头条号
高邮市融媒体中心  高邮日报  新闻线索:0514-84683100
首页
  • 手机版
  • 今日高邮公众号
  • 视听高邮公众号
  • 头条号
首页 > 综合新闻
张寿华一审被判死刑

2009-06-01 00:00:00    作者:吴同祥 任仁    来源:今日高邮

日前,经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于2008年11月27日故意杀人的罪犯张寿华死刑。

张寿华,男,1972年出生,高邮镇人。他于去年11月27日到高邮镇沿河路某号,为债务问题与顾某(女,40岁)发生争执。张寿华用菜刀的刀柄连续猛击顾某头部,又对其颈部割了数刀,致顾某急性大出血合并颅脑损伤而死亡。原告还向被告人张寿华提出附带民事诉讼。


高邮市融媒体中心 主办 2004-2019©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14-84683100   在线投稿

ICP备05016021号-1

 苏公网安备 321084020000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