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6-11 00:00:00 作者:林翔 徐柏 任仁 来源:今日高邮
10日上午,市房管局在媒体的参与下,于朗盛·天琴房屋开发公司摇号产生出我市第一个购房受惠者。
市房管局为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规范出卖人和买受人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后的商品房再销售行为,制定了《高邮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对房地产开发商再次销售已退的商品房,要求必须先行上网公开销售(销售期限为5个工作日)。
此次朗盛·天琴房屋开发公司有一“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后的商品房”在网上公开销售的5天中,有4户欲购买。市房管局为保障商品房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摇号的方式,在4名欲购房者中选出一个购房户。
据了解,与朗盛·天琴房屋开发公司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者,两年前已预缴了购房订金。昨日有幸成为这一商品房的续买者,现在所付购房款仍与两年前相同。因此,被人们羡慕地称为是我市的第一个购房受惠者。